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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案演辞

艺术科技

94. 艺术与科技的融合已成为新趋势,令艺术的展现及接触面有更广阔的台阶,也为相关的业界及青年,带来新的发展机会。我们在二零二零年已预留一亿元,推动艺术与科技融合,为艺团及创科人才提供支援。

95. 为进一步推动艺术科技的发展,我会拨款三千万元,由下年度起推行「艺术科技资助先导计划」,鼓励九大主要演艺团体应用艺术科技,丰富它们的舞台创作;我亦会为「艺能发展资助计划」额外注资一千万元,鼓励计划下的中小型艺团进行更多艺术科技的探索。

96. 此外,东九文化中心预计于明年分阶段启用,我会预留每年八千五百万元,支持其发展为艺术科技的重镇和摇篮,提供有系统的培训。我也会预留七千万元提升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演艺场地的设备,让艺团可以在表演项目中更多应用科技,提升观众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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