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E
 
  詞 彙
 
 
註︰粗斜體 的名詞在本詞彙內另有專條解釋。

非經常開支
    指所有記入貸款基金帳目、賑災基金帳目及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帳目的開支,另加從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支付的機器、設備及工程開支及非經常資助金。非經常開支並不包括由資本投資基金支付的墊款及股本投資。
非經常收入
    指所有記入各基金帳目的收入,以及經常收入 項下所列例外項目的收入。.
現金盈餘/赤字
    政府收入 總額與政府開支總額的差額。
綜合盈餘/赤字
    指扣除股本投資(由資本投資基金支付)後的現金盈餘/赤字
財政儲備
    指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包括土地基金)和各個基金的累積結餘。財政儲備又稱政府儲備。
基金開支
    指記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貸款基金、賑災基金及資本投資基金各帳目的開支。轉撥給基金或從基金撥回的款項,並不影響開支水平。
基金收入
    指所有直接記入基金帳目的收入(從政府一般收入帳目轉撥的款項除外),包括︰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工程捐款
    地價收入
    投資收入
    從地下鐵路公司收回的款項
    從各營運基金收回的款項

    貸款基金

    已收的償還貸款
    貸款利息
    結餘利息

    資本投資基金

    已收的還款
    股息
    利息
    結餘利息

    賑災基金

    投資收入

    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

    投資收入

    土地基金

    資產淨值的增加(計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投資收入(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後)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開支
    指所有根據《撥款條例》的規定記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開支,但不包括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收入
    指所有記入十一個收入總目中任何一個的收入(不包括從各基金撥回的款項)。
政府開支
    經營開支非經常開支的總和。政府開支與公共開支並不相同。
政府收入
    基金收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收入的總和。
經營開支
    指所有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支付並記入開支預算內「經常帳」項下任何一個分目的開支,另加其他非經常開支。
經營盈餘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收入開支兩者的差額。
公共開支
    政府開支,另加︰

      營運基金、房屋委員會、臨時市政局及臨時區域市政局的總開支(經常及非經常開支);及

      由獎券基金支付的款項。

    為免重複計算開支,在適當情況下會把政府支付給這些機構的款項從計算中扣除。
    公共開支亦稱為公營部門綜合開支。
經常收入
    指所有記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收入,但不包括從各項基金撥回的款項及下列項目︰

      出售政府宿舍所得收益
      遺產稅
      的士專營權稅
      根據現有財政安排從房屋委員會收回的款項
      捐款
      償還的貸款及墊款

      以上各項均視作非經常收入

稅項
      入息稅及利得稅
      遺產稅
      應課稅品稅項
      一般差餉
      博彩及彩票稅
      酒店房租稅
      印花稅
      飛機乘客離境稅
      海底隧道使用稅
      車輛稅
      專利稅及特權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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