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
政府资讯中心 English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预算案演辞
预算案重点
预算
网上广播
新闻稿及演辞
相关文件
过去的财政预算案
 
预算案演辞

发行政府债券

 

95.       为了提高香港的竞争力,我们有必要继续投资基建项目。为了增加政府运用资金的灵活性,我建议透过发行政府债券来提供资金,开展对本港有长远经济效益的基建工程及其他投资项目。以发债来筹集资金的另一好处,是增加政府资产出售及证券化计划的弹性,避免政府需要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下以低价出售资产。
 
96.       发行政府债券亦有助发展本港债券市场。现时银行存款总额达36,000亿元,但由于目前银行存款利率很低,因此所得回报极微。优质债券提供一个有稳定及较高利息收入的投资选择。香港政府发行债券,正好给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多一个选择。
 
97.       现时利率处于低水平,是政府发债的好时机。我建议政府在二○○四/○五年度发行不多于200亿元的债券。我们将于短期内向立法会提出有关建议的进一步内容。我们会视乎市场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以及政府资产出售及证券化计划的落实情况,才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发债。
 
98.       我必须强调,政府发债的目的,并不是应付经营开支。我们的原则是,经营开支应该以经营收入来支付,我们绝对不会以借债度日。我们会继续紧守理财纪律,严格控制开支,力求收支平衡。
 

 


目 录 | 下 页

2003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