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演辭

減輕個人稅務負擔

184. 我們正落實利得稅兩級制。為減輕一般受薪人士的稅務負擔,我建議由二零一八/一九課稅年度起︰

(一) 把薪俸稅的稅階由現時四萬五千元擴闊至五萬元,並由四個稅階增至五個,邊際稅率分別調整為百分之二、六、十、十四及十七。措施將減輕一百三十四萬名納稅人的稅務負擔,每年稅收減少四十億九千萬元;
(二) 增加子女基本及額外免稅額,由現時的十萬元增至十二萬元,將惠及三十三萬五千名納稅人,每年稅收減少十三億一千萬元;
(三) 增加供養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將惠及約六十萬七千名納稅人,每年稅收減少約五億八千萬元。我會作出以下三項調整:
供養六十歲或以上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由現時四萬六千元增加至五萬元。與父母或祖父母連續全年同住的納稅人所享有的額外免稅額會按同樣幅度增加;
供養五十五至五十九歲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由現時二萬三千元增加至二萬五千元。與父母或祖父母連續全年同住的納稅人所享有的額外免稅額會按同樣幅度增加;以及
若父母或祖父母入住安老院舍,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會由現時九萬二千元增加至十萬元。
(四) 為合資格的納稅人設立傷殘人士免稅額,金額與現時傷殘受養人免稅額七萬五千元看齊,每年稅收減少約四億五千萬元。

185. 至於剛才提到的自願醫保計劃稅務扣減建議,則會令每年稅收減少約八億元,我希望這措施在立法會通過有關法例修訂後的課稅年度起實施。

186. 現時,已婚夫婦兩人均有應課稅入息的人士,如要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法計稅,夫婦必須一同申請。我建議由二零一八/一九課稅年度開始放寬有關限制,容許夫婦可自行決定是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法計稅,為納稅人提供更大彈性。有關放寬將涉及《稅務條例》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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