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二OO七至O八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 香港品牌
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简体版English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二OO七至O八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 二OO七至O八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
预算案演辞
预算案重点
预算
网上广播
新闻稿及演辞
相关文件
过去的财政预算案
相关网页
 
 
预算案演辞预算案演辞
列印此页
   
 

财政储备投资收入

79.        财政储备的投资收入是政府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但却极不稳定。过去十年,财政储备收入占政府收入的比率,介乎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十八之间。同时,我也听到各界的意见,希望能提高财政储备的回报。经过审慎的考虑后,以及在不影响外汇基金捍卫港元和稳定香港货币金融体系的能力这原则下,我决定修改财政储备与外汇基金的分帐安排,主要目的是提高政府的投资收入和增加其稳定性。

80.        由四月一日起,财政储备的回报会按外汇基金投资组合过往六年的平均投资回报率计算。根据新安排,财政储备在二○○七年的投资回报会按百分之七计算。我更会加入最低回报保证,确保每年投资回报不低于外汇基金三年期票据在过往一年的平均孳息率。

 

 

 

目录 | 下页

2006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7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