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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案演辭

推動文化藝術及體育

122.      在文化藝術方面,為了配合西九文化區發展,我會在未來五個財政年度增撥4億8,600萬元發展藝術節目、培養觀眾,以及加強藝術教育和人力培訓等。我們會支持藝術團體和藝術工作者發展品牌節目,以及加強推廣公共藝術和普及文化藝術活動,讓藝術融入社區。與此同時,我們會加強在學校推動藝術,致力培養年輕一代對文化藝術的興趣和鑑賞能力,並會推出培訓計劃,為有志投身文化藝術界的人士提供訓練和實習機會。

123.      粵劇已經成為香港首項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為加强粵劇藝術的承傳工作,我建議將上述增撥款項中的6,900萬元注資入「粵劇發展基金」。同時,我們將於下一個財政年度向立法會申請約7億3,000萬元撥款,在高山劇場加建有中型劇院及培訓等設施的新翼大樓。我期望高山劇場的新舊劇院與興建中的油麻地戲曲活動中心,可成為吸引觀眾欣賞粵劇演出的專用場地。

124.      在去年的東亞運動會,香港運動員取得歷史性的佳績。我們會把握這個機會,聯合社會各方人士,共同努力,繼續為精英運動員提供支援,發展各項計劃和設施,鼓勵更多市民參與體育活動,以及舉辦大型體育活動,提高市民對體育的興趣。

125.      為進一步推動體育及藝術發展,我建議向「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注資30億元,作為種子基金,利用每年投資的回報,提供具持續性的額外資源,資助體育及文化藝術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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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1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