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算案演辞
预算案重点
预算
网上广播
新闻稿
图片集
相关文件
过去的财政预算案
相关网页
财政预算案谘询漫画

 
 
 

预算案演辞 

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

69.      国家资本帐目尚未全面开放,要有序地推动人民币境外流通及使用,在香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是最理想的方案。我们感谢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支持。温家宝总理在去年十二月向行政长官表示,会继续推进在香港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探索发展多种促进人民币流通的业务,以及推动人民币债券业务在香港的发展,对我们是很大的鼓舞。长远而言,我们希望凡涉及资本帐目开放,以及与人民币区域化和国际化有关的新措施,都可以先利用香港的平台做试验。特区政府会继续积极推动这方面的工作。

70.      人民币贸易结算自二○○九年七月推出后,香港及其它地区(例如东盟国家)的企业已经可以透过香港银行进行人民币贸易结算。我们和内地有关当局会继续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人民币贸易结算服务,以及扩大人民币在境外使用。我们会继续发展香港的人民币清算平台,从而促进香港成为区域人民币结算中心。

71.      去年人民币债券在香港的发行量达到160亿元人民币,当中包括国家首次在香港发行的60亿元人民币国债,反映人民币投资产品在香港深受欢迎。我们希望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债券业务在香港的发展,包括扩大发债规模、增加发债机构种类和合资格投资者类别等。最近金管局已作出说明,除了经内地方面批准的机构可以来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外,非内地机构亦可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只要不涉及资金跨境流入或流出内地,有关的发债体范围、发行规模及方式等方面,均可按照香港的法规和市场因素来决定。我们希望国家可以定期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并希望发展以人民币计价的投资产品。我们期望今年内香港的人民币业务发展能够更上一层楼。






目 录 | 下一页






2009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1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