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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案演辞

差饷制度

185. 差饷占政府收入总额大约百分之三至四。我在去年预算案宣布检讨差饷制度。经检视后,我建议修改差饷制度如下:

(一) 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差饷宽减:政府会继续因应每年情况,考虑是否提供差饷宽减,以保持有关措施的灵活性。此外,考虑到社会过往关注拥有多个住宅物业的业主在现行差饷宽减安排下可多重受惠,我们建议日后住宅物业的差饷宽减,仅限合资格并且是自然人的业主,就名下一个住宅物业申请宽减。以二零二二/二三年度的差饷宽减上限作为参照,新安排可让政府于日后推行一次性差饷宽减措施时节省约三十一亿元;
(二) 就住宅物业引入累进差饷制度:建议应课差饷租值为五十五万元或以下的住宅物业,差饷一如现时按租值百分之五征收。应课差饷租值超过五十五万元的住宅物业,则建议首五十五万元租值同样按百分之五征收差饷,其后二十五万元租值则按百分之八征收,超出八十万元的租值会按百分之十二征收,以更能反映「能者多付」的原则。预计约四万二千个住宅物业受影响,占整体私人住宅物业的总数约百分之二,政府收入每年可增加约七亿六千万元。

186. 上述对差饷制度的修改将牵涉差饷物业估价署资讯科技系统的重大改动,政府会分阶段落实上述修改建议,我们会于二零二三/二四年度内落实住宅物业差饷宽减的建议,继而会于二零二四/二五年度内就住宅物业引入累进差饷制度。政府稍后会就差饷制度检讨结果、有关建议的细节及落实时间表咨询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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