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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案演辞

国际税务新规定

187. 香港与全球一百三十多个税务管辖区于去年承诺,落实由经合组织制订的国际税务改革方案,以应对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的行为(有关改革方案简称「BEPS 2.0」)。BEPS 2.0的全球最低实际税率只涵盖营业额至少达七亿五千万欧元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不会影响本港的中小型企业。政府已就如何落实BEPS 2.0,与受影响的企业交流,阐明政府的原则,包括维持香港税制简单、明确和具透明度的优势,保留地域来源征税等,以及尽量减轻企业的合规负担。政府会和有关企业保持沟通,让它们尽快适应新的税务规则。

188. 我们打算在今年下半年向立法会提交立法建议,以按照国际共识落实全球最低实际税率等相关规定。与此同时,我们会考虑由二零二四/二五课税年度开始向上述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征收本地最低补足税,确保它们的实际税率达致全球最低实际税率百分之十五的水平,以保障本港的征税权。我们粗略估算补足税每年涉及一百五十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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