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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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源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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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由現在到二OO六/O七年度我們需要額外開源200億元。我即將提出的建議會開源140億元,在未來三年我會按情況提出具體建議補足其餘60億元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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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我今天提出的建議將有助穩定收入,擴闊稅基,解決財赤,確保金融穩定,同時充分考慮了對市民及整體經濟的影響。我亦會提出一些稅務寬減,以配合人口政策和進一步促進教育和金融業的發展。我相信這些建議符合社會的整體利益,同時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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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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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我建議把薪俸稅的邊際稅率以及稅階回復至一九九八/九九年寬減前的水平。稅階的遞升率會由百分之五增加至百分之六,邊際稅率會分別調整至百分之二、百分之八、百分之十四及百分之二十,稅階幅度也會由35,000元收窄為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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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我並建議把個人及已婚人士免稅額回復至一九九八/九九年寬減前的水平,即分別由108,000元降至100,000元及由216,000元降至200,000元。另外,單親人士免稅額在一九九八/九九年度增加了百分之四十四,與個人免稅額看齊。我建議同步調整單親人士免稅額至每年100,000元。這項建議實施後,約有九萬名受僱人士會重新納入稅網,有助擴闊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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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我同時建議把薪俸稅標準稅率由現時的百分之十五調高至百分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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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考慮到目前香港的經濟狀況,市民的生活擔子仍重,我建議所有上述調整在二OO三/O四年度及二OO四/O五年度分兩期實施,以紓緩納稅人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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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另外,我建議取消旅遊費用方面的稅務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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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我決定不刪減供養祖父母、父母、兄弟或姊妹、傷殘受養人、個人進修開支及其他扣除項目。同時,為了配合人口政策,我建議把第三至第九名子女的免稅額由15,000元提高至30,000元,與第一及第二名子女免稅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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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以上的稅項調整全面落實以後,會為政府全年增加約68億元收入。調整的詳細內容已刊載於演詞的補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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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我們明白增加薪俸稅會對市民有直接影響,但這些建議對中低收入的納稅人帶來的影響應不太大。例如月入介乎8,300元至16,700元的納稅人,增加的稅款平均只為每個月60元,實質稅率會由百分之零點七增加至百分之一點二。月入介乎25,000元至33,000元的納稅人,增加的稅款平均為每個月410元,實質稅率會由百分之三點六增加至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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