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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財政預算案
 

開源數額

103.         上述增加收入建議會為政府在二OO三/O四年度增加60億元收入,二OO四/O五年度會增至130億元,二OO五/O六年度以後增加至每年140億元。我會在未來幾年考慮提出其他建議,額外開源60億元,以達到在二OO六/O七年度開源200億元的目標。

政府收費

104.        去年,我宣布凍結政府收費至二OO三年三月底。鑑於大部分主要收費項目已凍結超過五年,加上目前財赤情況嚴重,我決定不繼續凍結收費。我將與各政策局研究如何調整個別收費。

非經常收入

105.         非經常收入其中一項是地價收入。去年十一月政府宣布停賣土地一年,之後政府只靠勾地機制出售土地,使土地供應更配合市場需要,但同時政府的財政收入便更難預測。政府估計二OO三/O四至二OO七/O八年度地價收入為:

年度 2003-04
(億元)
2004-05
(億元)
2005-06
(億元)
2006-07
(億元)
2007-08
(億元)
地價收入 25 133 193 200 206



106.   為彌補收入不足,政府計劃在未來五年將價值1,120億元的政府資產出售或證券化,預計每年的收益額如下:

年度 2003-04
(億元)
2004-05
(億元)
2005-06
(億元)
2006-07
(億元)
2007-08
(億元)
出售資產及證券化總數 210 300 240 210 160



發債

107.         有意見認為政府應發行債券,運用財技,在現金記帳制度下充當收入,從而避免大幅節流或加稅。政府並非完全反對發債,而是要考慮發債所得資金的用途和利息成本。

108.         基礎建設是對未來的投資,倘若沒有足夠的資金,發債也是可以接受的辦法。香港政府過去也曾三度發債。當時的財政司亦清楚表明發債的目的是為了支付工務工程開支,但我們目前面對的是經營帳目長期入不敷支,發債不能解決問題,只能應付現金周轉需要。由於暫時我們仍有財政儲備應付赤字,而發債的成本高於財政儲備投資收益,故沒有必要發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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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重要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