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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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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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由现在到二OO六/O七年度我们需要额外开源200亿元。我即将提出的建议会开源140亿元,在未来三年我会按情况提出具体建议补足其余60亿元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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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我今天提出的建议将有助稳定收入,扩阔税基,解决财赤,确保金融稳定,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市民及整体经济的影响。我亦会提出一些税务宽减,以配合人口政策和进一步促进教育和金融业的发展。我相信这些建议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同时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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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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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我建议把薪俸税的边际税率以及税阶回复至一九九八/九九年宽减前的水平。税阶的递升率会由百分之五增加至百分之六,边际税率会分别调整至百分之二、百分之八、百分之十四及百分之二十,税阶幅度也会由35,000元收窄为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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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我并建议把个人及已婚人士免税额回复至一九九八/九九年宽减前的水平,即分别由108,000元降至100,000元及由216,000元降至200,000元。另外,单亲人士免税额在一九九八/九九年度增加了百分之四十四,与个人免税额看齐。我建议同步调整单亲人士免税额至每年100,000元。这项建议实施后,约有九万名受雇人士会重新纳入税网,有助扩阔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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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我同时建议把薪俸税标准税率由现时的百分之十五调高至百分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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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考虑到目前香港的经济状况,市民的生活担子仍重,我建议所有上述调整在二OO三/O四年度及二OO四/O五年度分两期实施,以纾缓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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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另外,我建议取消旅游费用方面的税务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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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我决定不删减供养祖父母、父母、兄弟或姊妹、伤残受养人、个人进修开支及其他扣除项目。同时,为了配合人口政策,我建议把第三至第九名子女的免税额由15,000元提高至30,000元,与第一及第二名子女免税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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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以上的税项调整全面落实以后,会为政府全年增加约68亿元收入。调整的详细内容已刊载于演词的补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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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我们明白增加薪俸税会对市民有直接影响,但这些建议对中低收入的纳税人带来的影响应不太大。例如月入介乎8,300元至16,700元的纳税人,增加的税款平均只为每个月60元,实质税率会由百分之零点七增加至百分之一点二。月入介乎25,000元至33,000元的纳税人,增加的税款平均为每个月410元,实质税率会由百分之三点六增加至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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