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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数额

103.         上述增加收入建议会为政府在二OO三/O四年度增加60亿元收入,二OO四/O五年度会增至130亿元,二OO五/O六年度以后增加至每年140亿元。我会在未来几年考虑提出其他建议,额外开源60亿元,以达到在二OO六/O七年度开源200亿元的目标。

政府收费

104.        去年,我宣布冻结政府收费至二OO三年三月底。鉴于大部分主要收费项目已冻结超过五年,加上目前财赤情况严重,我决定不继续冻结收费。我将与各政策局研究如何调整个别收费。

非经常收入

105.         非经常收入其中一项是地价收入。去年十一月政府宣布停卖土地一年,之后政府只靠勾地机制出售土地,使土地供应更配合市场需要,但同时政府的财政收入便更难预测。政府估计二OO三/O四至二OO七/O八年度地价收入为:

年度 2003-04
(亿元)
2004-05
(亿元)
2005-06
(亿元)
2006-07
(亿元)
2007-08
(亿元)
地价收入 25 133 193 200 206



106.   为弥补收入不足,政府计划在未来五年将价值1,120亿元的政府资产出售或证券化,预计每年的收益额如下:

年度 2003-04
(亿元)
2004-05
(亿元)
2005-06
(亿元)
2006-07
(亿元)
2007-08
(亿元)
出售资产及证券化总数 210 300 240 210 160



发债

107.         有意见认为政府应发行债券,运用财技,在现金记帐制度下充当收入,从而避免大幅节流或加税。政府并非完全反对发债,而是要考虑发债所得资金的用途和利息成本。

108.         基础建设是对未来的投资,倘若没有足够的资金,发债也是可以接受的办法。香港政府过去也曾三度发债。当时的财政司亦清楚表明发债的目的是为了支付工务工程开支,但我们目前面对的是经营帐目长期入不敷支,发债不能解决问题,只能应付现金周转需要。由于暂时我们仍有财政储备应付赤字,而发债的成本高于财政储备投资收益,故没有必要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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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重要告示